鲁网12月7日讯(记者 张盟) 12月7日,记者从潍银保监罚决字〔202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天津协和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银保监会???5万元,主要负责人???万元。
据悉,2018年6月20日,天津协和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上海汉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外包服务协议,协议注明上海汉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承包天津协和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保险辅助销售配套服务业务,包括保险配送及客户日常咨询服务等。上海汉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向天津协和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提供协议规定服务后,根据双方协商确定标准,天津协和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服务总外包费用,服务费用按项目总金额的2.50%收取,按月结算。2019年1月至7月,天津协和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共收取5家保险公司手续费3319笔、金额6297.37万元,并将上述资金中的3852.29万元分28笔转账至上海汉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后又转账至快捷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账户。据天津协和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提供的书面报告和《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笔录》,上述资金最终回流,用于向天津协和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保险营销员发放佣金,资金实际用途与战略外包服务协议约定用途不符,战略外包服务协议内容虚假。
天津协和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王某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
天津协和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编制、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对天津协和万邦处???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主要负责人王某警告并处???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