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出游勿忘森林防火,牢记“十不准”!
??鲁网5月1日讯 根据国家森防指办公室综合研判,预计4月30日至5月4日,受冷空气影响,山东东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4-6级大风,阵风可达7-8级,无明显降水,旱情持续;加之“五一”期间,受春耕生产、旅游出行等因素叠加影响,各类野外用火将显著增多,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将维持在高度危险级别,省森防指办公室特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
??各地要层层压实各级各类责任,特别是落实好市县交界地区联防联控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紧抓预防措施落实不松劲,紧盯农事用火、游人用火、林区施工作业和输变电设施等重点火源管控,关键时段持续采取盯人战术,布下天罗地网,死盯死守,严管严控,坚决把火源控制在山下林外。加强城市近郊、进山入林等旅游人员防火检查,及时会商研判,高火险地区要及时发布禁火令。
??五一小长假到来,大家或许会约上家人和朋友一起,到野外、到森林里去露营、野炊,亲近大自然。但是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带着火种上山,在野外用火,一旦引发火灾,轻者要赔偿,重者可是要坐牢的。
??案例:失火烧山,可至坐牢!
??☆ 2017年4月4日中午12时许,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巡查时发现清城区洲心街武广高铁站背后山“圆岭仔”林地发生山火,立即组织人员赶赴山火现场进行初步侦查和现场勘查,初步侦查证明起火原因属人为扫墓引发山林火灾。据了解,此次火灾受害森林面积519亩。梁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失火罪。最终,梁某某因犯失火罪而被清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2018年02月21日15时24分,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接文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称:文山市薄竹镇期路古村民委西哈冲村山上有火情,请森林公安局派人前往调查处理。接到报警后,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治安中队民警于当日17时37分到达现场,经查,起火现场位于文山市薄竹镇期路古村民委西哈冲村“大松树”,该火情系文山市薄竹镇期路古村民委西哈冲村村民李某某烧地里的杂草不慎引起的山火,无人员伤亡。经国家木材检验师、森林培育工程师对该过火地块的地类及面积进行鉴定、测算:文山市薄竹镇期路古村民委西哈冲村“大松树”火情过火地块总面积为98.3亩,过火地块皆为林地,林种为用材林,主要树种为其它阔叶树、杉树、云南松。该案发生后,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
??☆ 2019年,湖北省钟祥市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自家稻田里查看完水稻长势后,蹲在田埂上抽烟,看到田埂上生长的枯茅草比较深,便随手将抽完的带火星的烟头扔到了田埂上的茅草中。由于开始时火势比较小,他便任由其燃烧扩散,没想到田埂上突然刮起了一阵旋风,导致火势变大,最终引起了山林火灾。经鉴定,火灾现场为湿地松有林地,李某共造成山林过火有林地面积8.7公顷(130.5亩)。检方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某因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8.7公顷,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怎么预防森林火灾?
??如何预防森林火灾?下面就用十张漫画告诉大家,在林区我们不能做什么。
??不带火种进山
??携带火种进森林,稍加不慎,就会引发森林大火,切记呦!
??不在林区吸烟
??一个未熄灭的烟头,足够点燃整片森林了,可不要小瞧了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不在山上野炊
??烤制的食物的确香喷喷,但也能让森林变得黑漆漆,一旦处理不当,我们的生态环境便要遭殃!
??不在林区内上香、烧纸
??烧纸,烧纸上香虽然寄托了对逝去的人的思念和想念,但会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也许不经意间,就是一场无法挽回的灾难。
??不在林内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虽然绚丽,但森林绝对不是一个燃放烟花好地方,烟花燃放的火星会点燃森林,酿成大祸。
??不在林内放火驱赶动物
??野生动物怕火,但我们的森林更加怕火,小心在驱赶野生动物的同时,引燃森林火灾,同样把自己带入危险的境地。
??不炼山、烧荒
??烧荒等获得草木灰是一种肥料,但同样也是一种危险,稍有不慎,跑了火,后果是不可估量的。
??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不玩火
??玩火可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特殊人群和未成年儿童因自身原因,更容易置身于火海之中,一定要小心哦!
??不在林区打火把照明
??不准在林内用火照明。一只电筒要比一支火把更能派得上用场,同时也不会导致森林大火。
??不在林内生火取暖
??不准在林内生火取暖和烤衣服。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我们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通讯员 纪哲)